上个月被裁了。技术上收到了 WARN Act notice,但只有 18 天,不是要求的 60 天。我公司 100+ 员工,所以联邦法理论上应该适用。
我迷迷糊糊过了 3 天才真的去查。下面是我查到的和我做的事:
法律: 联邦 WARN Act 要求对 100+ 全职员工的雇主,在发生大规模裁员(50+ 员工,或占员工总数的 1/3)时,要提前 60 天通知,或者支付 60 天 pay-in-lieu。有些州(CA、NJ、NY)有更严格的版本。加州的 plant closure law 是 75 人就触发,而且不看比例门槛。
我发生的情况: 公司给了 18 天通知,把剩下的用 severance 的形式一次性补齐,并且是在标准 severance 之外。也就是说我拿到了 60 天的 WARN pay + 8 周标准 severance。这对我所在州的失业金申请时间点影响很大。
需要检查什么: 你的州有没有自己的 WARN 法?如果有,哪个适用(联邦或州,按对你更有利的来) WARN pay 在你的协议里是不是被叫成了 “severance”?不应该。它们是不同的 bucket,在大多数州对失业保险的影响也不一样 如果公司确实违反 WARN,只是给了你一张支票但没解释,你可能可以提 wage claim。dol.gov 上有提交流程,但说实话,咨询一下雇佣律师(很多会有免费的 30 分钟)更快
我不是律师。这只是我的个人经历。但我浪费了差不多一周才弄清这个区别,而它真的会影响我什么时候去申请失业金。
还有一点:如果 notice 上写了 layoff date,UI 资格通常是从那个日期的后一天开始,不是从你收到 notice 的那天。把这个日期在材料里写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