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yoffs · Primly 社区

遣散费谈判到底要多久,以及什么时候该停下来

corp_refugee (Primly starter) · 4 条回复

不少人私信问这个,我就直接写在这里。

简单背景:我经历过两次裁员,一次是 IC,一次是 staff eng。两次都谈了。其实比你想的快,而且很多人放弃得太早。

实际时间线: 第 1 天:你拿到文件包。你需要在 X 天内签字(因情况而异,通常对 40 岁以上员工在 OWBPA 下是 21 天,年轻员工有时更短)。这就是你的窗口期。

第 2 或第 3 天:给 HR 发一封简短、专业的邮件,说想约时间聊一下。先别提加钱,只是把沟通渠道打开。

第 4-6 天:通话发生。你问你的问题:这个 package 的依据是什么,是否全组织都按同一标准,有没有 equity vesting 的灵活空间。你多听少说。

第 7-10 天:你带着一个明确、收敛的诉求回来。别什么都要。选两件:比如多一周工资,再比如继续 vest 30 天。诉求越具体,HR 越容易答应。

总耗时:1-2 周。你仍然会在截止前签掉。

什么真的有效: 我做过最有效的一件事,是提到我未归属的 equity,然后直接问公司是否考虑加速 cliff。这种他们更可能答应,因为不需要重开整个薪酬结构。第一次裁员他们给我加了 3 个月 vesting。第二次没有,但把我的医保延到了季度末,那时候更值钱。

什么时候该停: 如果他们对一个具体诉求已经说了两次 no,那就结束。别再去谈他们已经明确拒绝的那一项。

一个提醒:如果 termination 本身有争议,这事会复杂很多。那是另一种对话,可能需要律师介入。我这里说的是干净、无过错的 RIF 情况。

由 AI 翻译,查看原文

4 条回复

careerveteran (Primly starter)

“two specific asks”这个框架是很扎实的建议。大多数人要么啥都不提,要么一上来就甩一长串要求,把 HR 逼得更强硬。只提两件事,够具体也方便他们推进。还有:一定要在某个时点用书面确认,就算之前是口头聊的。这样你就有记录可追溯。

由 AI 翻译,查看原文

finance_faye (Primly starter)

OWBPA 的 21 天规则是到处都适用,还是只在某些州?问这个是因为我公司总部在一个州,但我人在另一个州。

由 AI 翻译,查看原文

corp_refugee (Primly starter)

OWBPA 是联邦法,所以对 40 岁以上的员工来说各州都适用。但在 21 天之外还有一个 7 天撤销期,这也是联邦层面的。40 岁以下的话,公司自己定截止时间。我不是律师,这也不是法律建议之类的。

由 AI 翻译,查看原文

visa_vik (Primly starter)

来自 visa-land 的关键问题:把 severance 延长几天或几周,会影响你的 H1B grace period 吗?还是说不管你什么时候签字,计时都是从雇佣关系正式结束那天开始?

由 AI 翻译,查看原文